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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態(tài)海綿城市建設提速,多個城市啟動海綿城市項目建設
來源:本站 更新日期:2016-06-21 14:05:00
2015年全國首批16個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:遷安、白城、鎮(zhèn)江、嘉興、池州、廈門、萍鄉(xiāng)、濟南、鶴壁、武漢、常德、南寧、重慶、遂寧、貴安新區(qū)和西咸新區(qū)。近期,財政部、住建部、水利部三部委發(fā)布了2016年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地區(qū)入圍名單(第二批),福州、珠海、寧波、玉溪、大連、深圳、上海、慶陽、西寧、三亞、青島、固原、天津、北京等14個城市成功入圍,截至目前,全國已有30個城市被選定為海綿城市建設的試點城市。
這30個試點城市將分三年獲得中央財政海綿城市建設資金補助,直轄市每年6億元,省會城市每年5億元,其他城市每年4億元。
2015年10月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《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》,部署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。截止目前,至少有16個省份陸續(xù)制定出臺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意見。國辦印發(fā)的指導意見中指出,通過海綿城市建設,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(fā)建設對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的影響,將70%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。到2020年,城市建成區(qū)20%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;到2030年,城市建成區(qū)80%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。
目前,已出臺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意見或方案的地方有上海、天津、河北、江蘇、山東、重慶、陜西、山西、甘肅、云南、遼寧、江西、四川、海南、安徽、湖南等。
另外,3月18日,住建部印發(fā)《海綿城市專項規(guī)劃編制暫行規(guī)定》,明確海綿城市專項規(guī)劃的八項規(guī)定內容,要求2016年10月底前設市城市要完成海綿城市規(guī)劃草案。因此,海綿城市規(guī)劃建設無疑已經(jīng)成為各省、市今年的重要任務之一。

